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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委會:勞退新制 7月1日如期上路
內容 記者高泉錫、蘇秀慧/報導

攸關600萬勞工權益的勞退新制即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農曆年後傳出企業向政府高層施壓「要求延後一年實施」並,祭出裁員減薪、變更薪資名目等不利勞工手段,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約見勞委會主委陳菊力挺貫徹勞退新制、提供經費支援,並指示作好相關配委措施,陳菊傍晚舉行記者會,宣示「勞退新制如期於71上路、全力維護勞工權益」,並公佈企業紓困專案貸款要點及勞工福祉保障方案,呼籲勞資攜手共渡陣痛期,一舉解決九成勞工長期領不到退休金問題。

避免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後,勞工遭非法解僱,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中午臨時約見勞委會主委陳菊,指示成立緊急救濟機制、因應方案,緊急救濟機制方式可能採取失業安定基金形式,基金數額尚未定案,以彌補現有失業救助制度的不足。

謝長廷要求勞委會掌握第一時間,儘速提出各項處理因應方案、機制,方案對於企業非法的行為必須要有制裁的效果。除協助遭非法解僱勞工外,對於惡性關廠解僱的雇主也要擬定制裁機制;謝揆表示,方案必須確實有效,提出方案主要是「安定人心、備而不用」,避免方案提出後,反而造成人心浮動。

陳菊指出,根據統計,90-93年台灣勞工順利自勞工退休專戶領到退休金者,僅2萬600人,僅占0.7%,工商調查結果也顯示,人事成本占企業經營成本的12.84%,勞退新制實施後,過去有提撥勞退準備金企業只增加成本千分之4.5,過去從未提撥企業佑計增加千分之6.9,勞退改制預估會有兩年陣痛期,但將讓台灣成為「公平正義的社會」。

陳菊宣布,經與經濟部協商,即日起「勞工退休金專案貸款要點」生效,由50億基金擔保,共提供600億元協助企業,中小企業最高可貸500萬元、其他企業最高可貸3千萬元,過去未依法提撥企業,必須開設專戶並提存一筆勞退準備金,始具備基本申貸資格。

【2005-03-04/民生報/A2版/新聞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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