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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改 雇主不可強迫結清年資
內容 部分企業開始結算勞工年資 勞委會強調一定要「兩情相悅、銀貨兩訖」 否則勞工可以申訴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即將開辦,很多企業打算結算員工年資,想要「買斷」員工退休、資遣年資,甚至建議「先不給錢,等資遣或退休時再給付」,但勞委會強調,企業可以建議先結算勞工年資,但一定要「兩情相悅、銀貨兩訖」,亦即不能強迫勞工結清,勞工也要拿到錢,否則勞工可以申訴。

至於部分企業已經開始進行結算年資,在勞退條例7月生效前是否有效 勞委會表示,因為結算年資的法源來自勞退條例,雇主現在就結算年資,法律上確有疑義,一旦勞工事後反悔,仍有爭議空間,因此建議企業最好7月後再結算年資。

所謂結算年資,就是雇主先與員工將舊年資結清。一旦結算後,勞工年資重新計算,減輕企業日後給付退休金壓力。據了解,在很多企業顧問公司建議下,不少企業陸續開始進行結算員工年資,好一點的以勞基法退休標準,前15年一年兩個基數計算,差一點則以一年一個基數的資遣標準結算。

勞委會官員強調,勞基法中並未對結算年資有任何規定,因此理論上,企業與勞工結算年資並不禁止。但是新的勞退條例第11條卻明白規定,雙方必須以不低於勞基法的規定與標準結清,因此結算年資必須是以退休標準結算。尤其重要的是,結算年資必須是雙方合議,雇主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對於企業顧問公司建議的「先不給錢」,等到勞工未來退休或資遣時再給錢,官員提醒雇主,「這就不叫年資結清」。官員強調,企業想要結算年資,一定要「銀貨兩釳」,不給錢就表示「沒結清」,勞工絕對可以申訴。

【2005-02-26/聯合晚報/5版/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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