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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因應勞退新制 企業變相減薪
內容 記者馮惠宜/台中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開辦,過年後企業出現減薪潮,台中市勞工局日前接獲一件申訴案,業主片面改變獎金制度,有員工四、五年來每月平均月薪十萬元,因制度改變只能領一萬八千多元的底薪,員工申請勞資協調盼能討回公道。

勞退新制將在七月上路,依據新制業主必須足額投保,並提撥退休準備金,因而業主因應方式之一就是將員工減薪,台中群健有線行銷企畫部七名員工,二月因資方通知將改變獎金制度,將一個月總業績四百萬元抽成一五%,改為達到六百萬業績始有五%獎金。

員工們一盤算,四、五年來月領十萬元的薪資,因為資方定了「不可能的相對業績」,頓時只能月領一萬八千多元的底薪,不但相差甚遠,且未經協商即片面更動勞動契約,一氣之下七人具狀向勞工局申訴。

台中市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依據勞基法十四條,獎金分配制度變更,必須勞動雙方協商,如資方片面更動,協調不成,勞方可主張中止勞動契約,請資方依勞基法資遣。

【2005-02-23/中國時報/C2版/中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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