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實施後 勞工被不當解僱 擬設基金援助
內容 記者謝偉姝/台北報導

為解決勞退新制實施後,可能掀起一波企業倒閉潮,行政院長謝長廷昨(18)日表示,由經建會與勞委會共同研擬設立專案基金,幫忙解決勞工因勞退新制實施後被不當解僱的生計問題。

六大工商團體大老昨天與謝揆首次早餐會上表示,工商界擔心勞退新制個人帳戶制實施後,可能造成人事流動過快,影響企業經營穩定度,建議政府應採取配套措施,約束選擇個人帳戶制勞工,必須要在同一公司工作三到五年,對公司具有一定貢獻度後,離職才能提走帳戶中的退休金。此外,企業也希望能夠延長目前規定企業必須在五年內提足勞退準備金的時限。

但對於工商團體提出勞退新制建議,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必須修法才有辦法解決。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會後轉述謝揆談話。他表示,謝長廷認為工商界提出若干勞退新制問題,應該回到立法原點來考慮,法令若有不周延處,還是要透過修法來解決。

據了解,工商大老在會中提到,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過去在提撥勞退準備金上,明顯不足,因此勞退新制實施後得面臨在五年內提足龐大準備金壓力,企業為避開這項資金壓力,可能關門倒閉改換新殼設立新公司,也可能造成大批勞工被解僱,失業率增加,希望政府能提出因應方法。

此外,部分工商大老也擔心,勞退新制中規定,勞工可選擇個人帳戶制,此舉可能讓勞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受到影響。一位工商大老提到,企業培訓人才也要花相當精力,過去勞工會因為要領退休金而做到退休,但現在個人帳戶制讓勞工思維改觀,可能很快就跳槽,因此政府在實施個人帳戶制之際,也應該要設立一套制度予以約束。

【2005-02-19/經濟日報/A6版/企業焦點】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