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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將上路 擅改薪資結構 當心吃官司
內容 企業將部分薪資改為借貸 日後再回沖 可能觸犯偽造文書

記者郭維邦、劉芳妙/台北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7月上路,常有中小企業主試圖以改變員工的薪資結構方式,例如,薪資的一部分改為「借貸」,日後再從會計科目中回沖,這種降低成本的手法,可能因小失大,甚至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

現在有一些企管公司向求助的業者提出不當建議,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巧立名目規避工資、同業員工互換、調動員工到其他關係企業、私下更換員工職務等,但這些都有相關法令約束,企業主沒有必要冒險。

企業主對勞退新制的影響應以正面看待,以薪資規劃為例,可以採取延緩薪資調漲、訂出明確獎金分配、適當委任或拔擢重要幹部,及早建立「差異化」的留才計畫,才能提高中小企業競爭優勢。

新制上路後,對於雇主可能的影響,除了新制規定提撥6%,加上過去提撥不足2%,一下子可能要提足超過8%的衍生成本負擔外,由於新制退休帳戶將跟著員工走,也可能造成員工流動性大增,且新制罰責加重,只要「有提撥,應提撥」就不會處罰。

根據統計,過去有87%的企業勞健保金額低報,勞保局統計員工平均薪資為2.8萬元,但工業總會的統計薪資則有3.7萬元,其中的「價差」,顯示一般企業多有高薪低報情形。

尤其新制執行後,將落實勞健保及勞退金三表合一制,陸續衍生問題將浮出檯面。目前勞保最高投保金額為4.2萬元,但健保最高投保金額為8.76萬元,中間仍有一段「落差」,但目前企業不論勞健保,最高均以4.2萬元投保,未來三表合一後,僱主成本勢必增加,但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僱主清楚計算營運成本。

過去中小企業普遍有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的情形,往往在外銷接單上,因為省略員工「這部分」的成本,得以用更低廉的價格爭取訂單,因應微利時代來臨,不少企業喊出產品差異化,試圖開闢新的生財之道。

【2005-02-21/經濟日報/A7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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