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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金新制七月上路 公司經營穩 資深者選舊制較有利
內容 記者施姵帆/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金新制今年七月一日上路,雇主必須在七月一日前讓勞工選擇新或舊的勞退金制度,選擇舊制的員工在五年內,也就是九十九年七月一日以前,可以再改選新制,不過,員工一旦選擇新制後,就不能再改舊制。員工若是七月一日之後到職,則一律採用新制。

  若是員工確定公司經營穩定,長時間都不會倒閉,而自身年資久,採用舊制比較有利。若是年資淺,還是選擇落袋為先的新制較為有利。公司切勿直接告訴員工,應該選擇哪一制,而是應當提供員工相關意見,以免造成日後的勞資糾紛。

  勞退金制度對公司最大的影響,就是公司必須事先提撥勞退準備金,這部分會增加企業成本,但若公司因此忽略而不提撥,以往按舊制來看,公司如未依勞動基準法提撥退休準備金,員工可要求終止契約並且請求資遣費,目前此類的勞資糾紛,最高法院已多次判決員工勝訴,要求公司付資遣費。按新制來看,公司若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罰則是每個個案處新台幣二萬元到十萬元罰鍰,並且按月連續處罰,公司不可不慎。

  另外,新制也擴大適用對象,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受公司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的本國籍員工,皆適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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