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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門檻訂太高 保險業譁然
內容
勞委會要求A級評等 保險業爭取降至BBB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根據勞委會初步的規劃,信評等級在「A」級以上的保險公司才能承做勞退新制的年金保險,信評業者估計,只有三分之一的本土壽險公司,可達評級「A」的水準。由於承做門檻實在太高,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已積極向勞委會爭取降低評級至「BBB」。
此外,勞工退休金條例要求年金保險金的年收益率,不得低於銀行2年期定儲利率。為了確保壽險公司能達到此標準,勞委會打算要求壽險公司提存另外提一筆準備金,這對壽險公司而言,將成為另一種財務壓力。
日前攸關保險業者承辦年金保險門檻的「年金保險實施審核辦法」初步定案,未來保險業者須經信評業者評定A級以上等級,才能承做勞退金的年金保險。此規範一出,保險業者譁然。 大多數的業者都認為,門檻實在太高了,另外,絕大多數的壽險公司目前都沒有評等。新光人壽副總經理許澎說,該公司為了搶這塊市場,正打算委託評等。 保發中心表示,當初向勞委會建議,承做年金保險的保險公司,一定要有評等,且一定要公布評等結果,但不要設等級,由企業自己去選擇。
不過,勞委會認為年金保險制適用對象達190萬名勞工,擔心保險公司有財務風險,堅持信評等級要「A」以上才能承做年金保險,這使年金保險商機落在少數幾家壽險公司身上。
保發中心表示,如果要承做年金保險,本土壽險公司一定要取得評等,外商壽險公司如果在台屬於分公司的型態,可以用母公司的評等,如果屬於子公司的型態,如保德信、大都會、全球、南山等,因為財務與母公司各自獨立,則必須擁有自己的評等。
信評公司表示,如果將外商壽險公司納進來,國內約有二分之一的保險公司評級可達「A」;如果只算本土壽險公司,約只有三分一達到「A」。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用勞工人數200人以上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後,可參加由保險公司設計的年金保險制。
很多壽險業者認為勞退新制對於年金保險制的門檻高、要求多,對壽險業是「看的到、吃不到」的市場,如今又要求評等、又要求提存準備金,可能會影響壽險公司涉足勞退金市場的意願。
信評公司說,勞委會只允許好的保險公司參與年金保險制,可能讓保險公司之間的表現差距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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