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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企業合併 新雇主應補積欠退休金
內容
案例

這幾年,沛真服務的包賺證券公司在大型金控集團夾擊下,獲利逐漸下滑,老闆已經欠繳兩個月的退休金了。經營前景不明,公司陷入一片低迷氣氛,沛真擔心再這麼下去,工作可能不保。

某天,公司傳來好消息,原來大立金控將合併包賺證券公司,包括沛真在內的所有員工,全部都被留用。

沛真心想,公司被合併後,所幸飯碗還在。不過,包賺證券老闆積欠了兩個月的退休金,卻一直沒有撥到勞保局的帳戶裡,現在公司經營權易主,萬一新老闆要賴,這筆錢說不定拿不回來了。

沛真趕緊請教法務專員智玲,智玲說,法令規定新老闆得承受舊老闆的債務,其中也包括積欠的退休金。果不其然,沒多久,新老闆就將包賺老闆積欠的退休金撥進員工帳戶裡了。

解析

近幾年,企業併購方興未艾,為確保被合併公司員工的權益,新制退休金特別明文規定,舊老闆積欠的退休金,必須由新老闆承接。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6條規定,事業單位因分割、合併或轉讓而消滅者,其積欠勞工的退休金應由受讓事業單位承受。

沛真服務的證券公司被大立金控合併後,包賺證券公司消滅,遺留的債務將由大立金控概括承受,當然也包括積欠勞保局的退休金,新老闆都得補撥給員工。

除了舊老闆積欠的退休金,新老闆必須補發給員工,員工在舊制時期的工作年資,新老闆必須予以承認。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16條規定,留用勞工於併購前在消滅公司之工作年資,併購後存續公司應予以承認。

沛真大學一畢業就進入包賺證券服務,已經累積五年工作年資,其中兩年是在勞退新制時期的工作年資;三年則是退休金尚未改制之前的舊制年資。

在勞退新制上路後,沛真選擇新制,所以原有三年舊制年資全數保留。沛真選擇新制後,包賺老闆起初也依法按月提繳退休金到沛真的個人帳戶裡,直到後來公司周轉不靈才會積欠兩個月的退休金。

至於沛真的三年舊制年資,因為沛真的老闆已經變成大立金控,大立老闆必須承認這三年的舊制年資,沛真的權益並不因為公司被合併而受到損害。假使沛真繼續在大立金控服務20年,加上之前在包賺證券的五年年資,總計共有25年年資,已經符合勞基法,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25年的規定,沛真可以申請退休,領取三年舊制時期的退休金,待沛真如年滿60歲,即可以領取22年來新制時期累計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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