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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政院協助企業留才 開放老闆針對員工表現彈性裁量
內容 勞退新制雇主提繳可逾6%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8)日審查通過勞退金條例施行細則草案,未來雇主將可針對員工貢獻度、工作績效,每月提繳超過工資6%的退休金給優秀員工,作為留才機制。行政院預計明年初公告施行細則,7月1日生效,啟動勞退新制。
另外,行政院昨天也審查通過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等。勞委會指出,勞退金條例施行細則、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拍板定案後,企業可針對法案內容、提繳工資分級表級距,儘速擬出因應措施以及薪資調整方案,降低企業負面衝擊。
明年7月1日勞退新制開辦後,雇主必須根據勞工工資的6%提繳退休金到勞工個人帳戶,為協助企業留才,並將退休金作為延攬人才的機制,施行細則中規定,同一公司員工可採不同的提繳率,雇主可依員工年資、部門、績效表現等指標,提供較高的退休金提繳率。
勞委會指出,未來雇主可以向勞保局申報部分員工提繳率高於6%,例如甲勞工提繳率為8%、乙勞工提繳率為10%,其餘勞工則適用相同的6%提繳率。勞工同時間受僱於兩個以上的雇主時,雇主都需幫勞工提繳退休金。
該項條款對聘僱53萬名打工族的量販店、連鎖超商業者影響甚鉅,不論打工族工讀時間長短,每月都需幫打工族提繳退休金到個人帳戶。
依照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雇主提繳工資的上限為15萬、下限為1,500元,若以提繳率6%估算,雇主每月為個別勞工負擔的退休金成本上限為9,000元。至於打工族因為工作時間較短且不固定,假使打工族月薪低於1,500元,雇主仍須依照1,500元的6%,提繳90元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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