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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雇主提繳金額 應書面通知員工
內容
記者 林燕翎

案例

勞工系畢業的嘉澄,向來注意自己的權益,平時也常幫同事爭取應有的權益;尤其老闆最愛占員工便宜,欺負員工不懂法令。有次同事文婷請生理假被老闆扣全薪,嘉澄翻了翻兩性工作平等法,生理假雇主應該提供半薪,因此幫文婷討回一半的薪水。

勞退新制上路後,老闆有沒有確實提繳退休金,成為全公司關心的話題,同事認為,依老闆這種小氣個性,一定不會提繳。

果不其然,當嘉澄直接向勞保局查詢時,發現老闆根本沒有足額提繳退休金,也沒有書面通知勞工每月提繳金額,嘉澄馬上向勞保局申訴,結果由勞保局幫同事催繳到退休金。

解析

老闆有沒有確實提繳退休金,攸關勞工的退休生活。退休金制度尚未改制前,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才發現老闆根本沒有提撥退休準備金到中央信託局,所以根本拿不到退休金,這類因為拿不到退休金的勞資糾紛事件頻傳,甚至出現老闆與勞工對簿公堂的狀況。

為降低勞資爭議,避免勞工辛苦工作20、30年後才發現老闆沒提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規定,雇主應提繳之金額,應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

假使老闆沒有按時通知勞工,根據勞退金條例第49條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新制開辦後,老闆每個月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工實際提繳金額,勞工也可從通知單裡實際核算老闆的提撥工資、以及提繳費率,調查老闆是否確實提足退休金。

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是由老闆在中信局以公司名稱開設退休金帳戶,這筆基金是以公司為名義開戶,老闆有沒有確實提繳,勞工根本無從查起,只能等到符合退休條件、向老闆請領時,才知道有沒有確實提繳。

勞退新制屬於個人帳戶,老闆必須幫每位勞工在勞工局開設一個勞工專屬帳戶,法令又強制老闆書面通知勞工提繳金額,所以新制實施後,如果勞工沒收到書面通知,可以直接向勞保局申訴,並查核老闆是否幫自己開戶、並提繳退休金。

退休金帳戶跟著勞工走,儘管勞工跳槽,工作年資都可以累計,為便於勞工查詢帳戶內的金額,勞保局將設計一套查詢系統,讓勞工隨時瞭解帳戶金額,一旦勞工發現不對勁,就可以直接向勞保局申訴,由勞保局向老闆追討不足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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