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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法令漏洞 勞委會早知道了
內容 看問題 瞻前顧後 遲不修法

記者高泉錫/特稿

年關將近,企業資金吃緊,企業挪用該負擔的勞、健保費事件時有所聞,未繳交勞保局及健保局,甚至更惡劣的雇主一開始就未替員工加保,因而衍生許多員工無法看病、或無法獲得勞保局相關給付,造成員工權益嚴重受損。

勞退新制明年7月上路,加上需分5年提撥現職勞工勞基法退休準備金,部分雇主未依法為勞工投保勞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節省開支,甚至「吃掉」勞工扣提保費情況,將有增無減,現行法令規定,只能對違法事業處以行政罰鍰。

舉例來說,現職勞工有9成任職於中小企業,這些幾乎不可能領到勞基法規定退休金的勞工,仰望的只有勞保老年給付或即將實施的勞保老年年金,由於雇主惡意或取巧未加保,造成勞工勞保年資損失,影響未來退休後的養老金。

又如勞工生育、傷病、死亡給付,也發生「漏保」導致勞工家庭陷入困境,依現行法令,勞工只能自力救濟向雇主求償,「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結果可想而知,現實上,更有許多「大鯨魚」脫產遠渡他鄉,受害勞工求償無門。

勞保條例施行已數十年,也經多次修正,據了解,勞委會主管官員也了解其中漏洞,但瞻前顧後,遲未亡羊補牢,這次法院判決結果如果形成「判例」,將不利弱勢勞工,勞委會應該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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