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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金管會研議年金保險自提免稅
內容
金管會建請財部比照個人帳戶 給付採定額免稅 利於保險業爭取商機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勞退金新制中的年金保險課稅方式不利保險業,金管會與保發中心擬妥腹案,將建議財政部採取一致性原則,讓年金保險與個人帳戶的自提部分都免稅,避免年金保險制喪失競爭優勢,使保險業無法分食龐大的退休金市場商機。
明年7月將實施的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除了個人帳戶制外,也可選擇年金保險制。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的6%,可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年金保險制則無此規定。
原本勞委會與金管會有意讓個人帳戶與年金保險自提部分,合計最多在6%內,可以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但財政部賦稅署不接受此構想。
保險業者指出,從退休時領取保險給付或退休金來看,年金保險給付的免稅,看起來雖然比個人帳戶的定額免稅較為有利,但實際上,但根據保發中心估算,以目前定額免稅標準來看,一般薪資所得者根本課不到稅,等於是免稅。
如果再把年金保險給付時,區分成僱主、自提兩部分,對僱主部分的給付加以課稅,對保險業者衝擊將更大,更加壓縮保險業在勞退新制中的生存空間。
為協助保險業參與勞退新制市場,金管會與保發中心最近已針對年金保險課稅問題擬妥腹案,將向財政部提建議案,爭取保險業公平參與退休金市場機會。
金管會高級官員表示,金管會與保發中心所採取的立場是,年金保險與個人帳戶的課稅,應採一致性原則,具體建議提案則是,年金保險在自提部分享有免稅,給付時則取消目前全額免稅,改為跟個人帳戶一樣的定額免稅。
目前個人帳戶制,也是採取自提部分免稅,勞工領取退休金時定額免稅,如分期領取者,一年65萬元以下者免稅,超過才要課稅。
由於勞退新制明年就要上路,為爭取時效,保發中心建議案中主張,可以由賦稅署解釋函令方式,將勞退新制中的年金保險給付,解釋為退職所得,比照個人帳戶的退職所得,作定額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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