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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倒數 雇主動起來--勞委會促開始調查勞工選擇新舊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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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魏錫鈴/台中報導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李來希昨(9)日說,勞退新制施行時間漸近,雇主應可逐步調查現有勞工新、舊制的選擇意願,為新制做準備。
李來希告訴中部業界,雇主配合新制施行要注意的事項還包括:以書面通知員工退休金繳納情形,置備勞工名冊、工資、提繳紀錄等資料,為自願提繳者代扣收繳,仍應按月為勞工適用舊制年資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李來希在勞委會與全國中小企業協會合辦的「新制退休金對企業影響及因應之道」研討會中表示,勞退金新制明年7月上路後,選擇適用舊制者可在五年內變更選擇新制,但一經選擇新制就不能再變更舊制。
在資遣費給付方面,選擇新制者的原有年資不變(一年一個月平均工資),適用新制年資部分每年為0.5個月工資,加計雇主按月提撥相當於72%(6%×12)的退休金,等於每年可得到122%的月薪,選擇舊制者仍為一年一個月工資。
至於個人退休金專戶提繳,工資如在2至7月調整時,雇主或所屬單位應在8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若在8月至次年1月調整,則應在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並自通知的次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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