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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中的年金保險,勞工自提部分是否也可免稅?金管會官員透露,與勞委會有共識,年金保險與個人帳戶制應有平等競爭機制,個人帳戶制勞工自提的六%可自當年度所得中扣除,勞委會也主張年金保險制,勞工自提六%的部分,也應在每人每年二萬四千元保險扣除額外,增列新的扣除額來免稅,但財政部對此仍有疑慮,認為必須再做深入研究。 金管會官員透露,日前在經建會開會時,勞委會及金管會提出此一建議,但此舉可能要修改所得稅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 明年七月即將上路的勞工退休金新制,主要分為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在勞退條例中明訂,勞工若選擇個人帳戶制,其每月自提六%進個人帳戶,以做未來退休規劃的金額,可自當年度所得中扣除,亦即不納入課稅;另一方面規定企業要二百人以上、且勞工過半數同意且採用的年金保險制,則無此項優惠,儘能併入每年二萬四千元的保險扣除額中計算免稅額。 由於年金保險制是僅限保險業參與,金管會有意推動保險業發展年金保險,也逐步建立我國的退休金規劃概念,因此金管會積極爭取年金保險制也可享有勞工自提六%的部分免稅,官員說:「自提部分免稅,未來在年金給付時再課稅,這樣二制度才能公平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