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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勞退新制並不鼓勵提早退休,但勞工即使提早退休,還是新制較有利。如果勞工延後退休,勞委會目前的新設計是,勞工若60歲後仍繼續工作,仍可一面開始領取每月退休金,另方面雇主還是繼續提撥6%薪資,惟60歲以後提撥金額將在退休帳戶另設戶頭,由勞工每年領回一次。
新的勞工退休制度規定60歲才能領取退休金,工作年資若滿15年,可以每月領月退休金,但未滿15年,只能一次領回,昨天又刪除急難預支退休金規定,不少勞工質疑,新制延後領取退休金年齡,又不能急難預支,一旦勞工希望提早退休,晚年生活如何保障?
勞委會強調,該會支持勞工未滿60歲可急難預支退休金立場不變,但必須修母法授權。
至於不少勞工傾向提早退休享受晚年生活,勞委會強調,新的勞退制度本來就不鼓勵提早退休,因為愈早退休,個人退休帳戶累積的錢愈少,如果勞工又提早開始領,很快就領完,雙重不利。例如退休帳戶同樣是累積100萬,如果勞工55歲就領,距離平均餘命還有30年,則每月可領取金額非常少,但如果60歲才開始領,每月領的金額就較多。總之,退休新制希望保障的是勞工60歲以後的老年生活,而非鼓勵提早離開職場。
如果勞工延後退休,新制保障也較好。按新制規定,勞工滿60歲後,即使還在職場,仍可以一面領月退休金,一面工作,雇主還是要每月提撥6%的退休金,但該筆提撥金將在退休帳戶內另設戶頭,由勞工一次領回,最短一年領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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