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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高報、勞保低報 糾正不改 雇主要挨罰
勞工退休金新制明年七月上路,勞保局昨天表示,為避免有人將勞退高報、勞保低報,待勞退新制實施後,勞保局將全面稽核雇主提撥的勞退金是否與勞工保險投保金額一致,如發現高薪低報,將要求雇主自行調整。
如果雇主不予調整,勞保局將直接調整投保薪級,並處罰雇主。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以書面徵詢勞工選擇適用新制或仍延用勞基法舊制。
勞保局總經理史哲表示,勞保局已完成「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近日會將格式建置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站,提供雇主及事業單位下載後影印分發所屬勞工填寫。
史哲指出,勞保局制定的意願徵詢表為一式兩份,必須由勞工親自勾選,雇主收到勞工交回的表格後,應加蓋章戳,再由雇主與勞工分別保存,以備爾後遇有爭議時查考。
勞保局表示,提繳申報表中有勞保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工資項目,屆時將會相互比對,如果發現雇主未誠實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將要求資方調整,並依法處罰。
史哲強調,明年三月將先發函各事業單位意願徵詢表與提繳申報表等文件,預計明年四月底寄發有員工資料的申報表,員工基本資料與勞保投保薪資部分會由勞保局先列印好資料,再由雇主依勞工意願勾選勞工參加的勞退制度、勞退提繳工資等項目。
勞保局表示,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雇主應在明年七月十五日前完成申報作業,否則將可處新台幣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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