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賴勁麟:施行細則允許兩者可以轉換
勞工退休金新制即將於明年7月1日起跑,你已經選好要採取哪一種制度了嗎?新制中的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各有擅長,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表示,基於自由選擇的前提下,建議勞工退休金施行細則中,應允許勞工可以隨時「兩制互轉」。
勞委會版的退休新制施行細則已經在10月29日通過,勞委會預計本月召開討論會,11月底前送行政院核定。
關於結清年資的相關條文,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說,如果已經按勞基法計算方式全額結清年資,並將款項全額存進新制個人帳戶,則新制提領退休金時會合併計算其舊有年資。如果結清後一部份的錢自用,只放一部分的錢進入新制的個人帳戶,則舊制年資不予計算。至於商業年金和個人帳戶之間能不能轉換?細則已確定是可以轉換的,但離職後再就業,須視新公司是否開辦商業年金才能進行轉換的動作。
周國端主張,保發中心希望轉換制度可以再放寬,除了找到下一個工作後可轉換外,在過了閉鎖期之後,無論是原來的工作、正在找工作還沒有找到工作時,就可以進行轉換,做更彈性的調整。希望未來可選擇的商品不只是有商業年金,還可以有包含基金、銀行商品、債券等更有多樣化的選擇,同時在閉鎖期之後,帳戶間可以互相的轉換,將來不論選擇什麼投資工具,都能站在一個稅制平等的基礎上。
不過,根據目前財政部的解釋,認為只有選取個人帳戶制時,勞工自提部份才享有租稅優惠,年金保險制的自提部份卻沒有。這樣的稅制造成兩種退休制度先天上的不平等,有違租稅公平的原則。保發中心建議年金保險制的勞工自提部份,應比照個人帳戶制勞工自提之作法,可扣抵所得稅,但同時也要配合修改保險給付的相關稅法,在領取年金時能課到稅,以免年金保險制產生兩頭皆免稅的過度稅負優惠。
保發中心表示,如果勞工採取的是個人帳戶制,卻發現操作績效很爛,或想要試試年金保險制,根據目前的施行細則,除非勞工離職再就業,否則無法轉換,這樣對勞工而言,未免限制太多。
保發中心指出,基於自由選擇的立場下,兩制互轉有其必要。目前勞退金施行細則內雖然允許轉換,但有限制,也就是一定要勞工離職再就業時,才能轉換,這樣的規定太嚴格。因此,建議兩制可以隨時互轉。
因此,建議在勞退金施行細則內,加入「閉鎖期」的限制。所謂的閉鎖期,是指除了勞工退休、重殘與死亡之外,一旦選擇個人帳戶制或年金保險制,不得提出轉換申請。
勞委會也在近日表示願意提供兩制轉換閉鎖期為兩年的規定。保發中心表示,閉鎖期規範,容易使政府與保險公司作資產配置時更有效率,績效提升的機會更大。
此外,賴勁麟表示,原本勞退金條例,只允許200人以上的企業參與年金保險制,使年金保險制的商機大為受限。在勞退休施行細則內,已經放寬金控公司可以共同決定是否參加年金保險制。
保發中心進一步建議,有時關係企業的企業規模,比金控公司來得大,因此,建議現階段可以開放關係企業也可以比照辦理,讓關係企業的員工,可以自由決定選擇個人帳戶制或年金保險制。未來,更希望修法解除200人的限制,使制度更為彈性,並易於兩制的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