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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泉錫/專題報導 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估計逾110萬人,而勞保財務已潛藏三千多億元債務,未來隨著具請領資格的人數愈來愈多,潛藏負債將會逐年增加;由於我國幾乎每年選舉,在怕影響勞工選票、擔心資方反彈的政治考量下,早該調升的勞保費率一再押後,行政當局再不正視此一問題,未來一次大幅調升勢將嚴重衝擊企業成本、壓縮勞工薪水袋,不可不慎。 勞委會解釋,最近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激增,這是由於不了解勞退新制及勞保給付所致;部分勞工擔心明年新制上路後,領不到退休金故而掀起一陣「搶退」風,這也可能是勞委會宣導勞退新制不力,應再加強;如非因此所引起,勞委會宜再深入訪查勞工爭領老年給付真正原因。
勞委會主委陳菊上任後,積極推動勞基法勞退改制、勞保年金化,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用心值得肯定。但即將於明年7月上路的勞退新制「未來式」,對現職勞工來說,要等明年7月起逐月提撥存入個人帳戶的錢才看得到,至於已累積的年資,真正有保障的只有勞保老年給付,就此而言,勞保財務潛藏三千多億鉅額債務,勞委會不能以「目前沒有破產問題」輕輕帶過,而應開誠佈公、讓勞雇都了解問題癥結,作好「增加費率負擔」準備。
勞基法退休制度只保障了400多萬有一定雇主勞工,而勞保保障的是900萬勞工,包括有一定雇主、職業工人、無一定雇主勞工,最理想的勞工退休制度應是:「提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確保勞工可接受的退休基本保障」,且提供租稅減免、訂定勞基法最基本保障,課予雇主保障受雇勞工退休權益,例如訂定最低3%提撥率,而企業可提供高於3%以上退休金以吸納一流人才投效,並穩定企業人事流動率,對勞雇均有利。
目前勞保保費負擔,有一定雇主者由企業負擔70%、勞工負擔20%、政府負擔10%,無一定雇主勞工自負60%、政府負擔40%,勞保老年給付或規劃中的老年年金無法提供最基本保障原因,除現行費率多年未調、符合領取條件者一次領取可能造成勞保財務危機外,最重要的是以「勞保投保薪資」計算,最高才4萬2000元,以每年1%所得替代率、工作30年的勞工來說,退休後最多每月才可領1萬多元,確實太低。
全國工業總會指現行法令強制規定雇主提供「勞保」、「勞基法」雙軌退休保障不合理,放諸世界各國也少有這種制度,政府宜邀集勞雇、學者專家精算企業可承受負擔、勞工最低退休保障,整合勞基法、勞保退休保障,改革勞工退休制度,一舉解決勞保債務問題,才是根本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