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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 企業擬採差異化結清年資
內容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明年7月開辦,為便於行政管理,勞資雙方合意可結清舊制年資,依勞工年資、部門不同,協商不同的結清標準。已有企業規劃在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採差異化方式結清年資,動支中信局退休金帳戶,作為年資結算金。
勞退新制實施後,近600萬勞工工作年資橫跨新、舊制兩段退休金,企業為簡化行政手續,規避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五年足額提繳退休準備金的條款,積極研擬結清年資。勞委會近來接獲許多企業詢問年資如何結清。

據了解,不少企業計畫提供不同的年資結算標準。例如年資超過15年員工,比照勞基法55條,即退休金給付標準,每滿一年年資,給與兩個月工資;至於資淺員工比照資遣費,一年年資發給一個月工資的年資結算金。

勞委會指出,勞退金條例僅規範,舊制年資比照勞基法退休金標準結清時,雇主可動支中信局的準備金。如果勞資雙方同意低於退休金標準結清年資,則屬於勞資雙方的協商範圍,只要勞工同意,勞委會不能干涉。

勞退條例規定,舊制時期的年資,勞資雙方約定以不低於勞基法55條規定標準結清,約定結清的退休金可從中信局提繳的退休準備金帳戶支應。

據了解,部分企業已經把腦筋動到中信局帳戶。將企業在中信局提繳的退休準備金,以反推、估算的方式,採取差異式年資結清方式。

假設某企業在中信局帳戶有1,000萬元,雇主就可根據員工年資深淺,設計不同的結清標準,在不增加企業支出的前提下結清年資。例如資深員工依照勞基法退休金給付方式,發給年資結算金,這筆結算金需要700萬元;資淺員工就依一年0.5個月的標準結清,結算金需300萬元。

法令規定,年資結算金符合勞基法退休金給付標準時,才可動支中信局帳戶,雇主可從中信局動支700萬元,作為資深員工的年資結算金;至於資淺員工的年資結算金,因未達法定標準,無法動支中信局帳戶,老闆可自掏腰包,先墊300萬元。

待全公司已經完成年資結清作業,全體勞工已無舊制年資時,雇主就可領回中信局帳戶的餘額,即300萬元,一來一回,老闆的支出並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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