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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結算年資併入新制泡湯
內容 鄭圭雯/台北報導 勞委會原本承諾在勞退新制實施後,勞資雙方就算結清舊制年資,勞工原有的年資還是可以併計到新制。不過最近卻發現,有許多勞工短期內就能符合新制「工作十五年以上得領取月退」的資格,將造成勞退金龐大的資金缺口,使勞委會原有年資併計的規劃可能生變。換言之,勞工一旦與雇主結清年資,年資將必須重新計算。

 原本在勞委會公佈的「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第十三條規定,勞雇雙方依約結清工作年資,勞工領取的結算金得移入勞保局或年金保險的個人專戶。也就是說,如果勞工舊年資是十四年,年資結算後,勞工可將年資結算金轉至新制,只要再工作一年,若達到六十歲門檻,就符合新制工作滿十五年就能領取月退的資格。

 勞委會昨天內部開會後發現這個漏洞,研判可能會造成勞退新制初上路就賠錢的狀況。因為按照勞基法第五十五條關於退休金給付的規定,勞資結清年資,雇主必須做到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一個基數。如此一來,如果有員工工作十四年,那麼結算年資初期,就可以得到二十八個基數的結算金,而且只要再工作一年,加上年滿六十歲馬上就能領取月退休金。

 另外,依照勞退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入年金保險,作為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用」,就是說,如果併計年資,那麼延壽年金就要在明年七月勞退新制上路後立即開辦,將會造成資金缺口。

 勞委會坦言,勞退新制施行初期,所累積的基金額度還不夠,一旦年資較久的勞工選擇新制,加上勞退基金有一定比例的收益,可能會有入不敷出的狀況,加上併計後,將迫使延壽年金提前上路,與勞委會的預期相差太遠,因此決定重新研議年資併計的計畫。不過,一旦此條文改變,進入勞退新制後,員工的年資勢必得重新計算,對勞工來說可能不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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