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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敏旭/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有1萬8000多個勞退專戶,其中有8000餘戶已無僱有舊制勞工,新北勞工局將啟動「勞退舊制專戶大清查」,維護勞工請求舊制退休金權益,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王憶芬指出,過去協助勞工每人約領回數十萬至百萬不等,保障勞工的權益。
勞工退休金自2005年7月1日起新制為主,但仍有不少勞工在2005年前就到任就職,屬於新、舊制並行,其中不乏勞工不清楚自己可領就是退休金,或是連雇主也不知道要給這些老員工舊制退休金,造成勞工權益受損。
就有勞工不曉得還有舊制退休金可領,直到該公司要歇業或註銷專戶領回餘款申請案時,才發現原來要給付舊制退休金給勞工,王憶芬表示,通常可為勞工協助領回數十萬元,部分案例甚至到百萬元,都是不小數目。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每年審核註銷專戶領回餘款申請案時,都會發現有部分勞工離職時已達到退休條件,卻未申請舊制退休金,承辦人員會要求雇主辦理給付,才會同意註銷專戶,今年將啟動勞退舊制專戶大清查。
不過退休金有5年請求權期限,就曾有勞工申請舊制退休金時,雇主惡意拖延超過5年期限,想等到超過請求權期限才來核註銷專戶領回餘款,不讓勞工領到退休金。
王憶芬指出,根據勞基法78條規定,未依規定標準或期限給付者,將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工申請退休時,除請領勞保給付,也須確認是否符合申領舊制退休金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