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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素玲】
在某企業工作半輩子的啟新,今年8月16日將辦理退休,雖然他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28年多,但在2007年7月1日起從舊制轉新制,因此舊制仍有15年又七個月年資,如今他要退休了,聽同事說他可以領舊制退休金,卻不知道到底舊制退休金要怎麼算?退休基數的標準,是以2007年轉新制時的薪資,還是現在的平均薪資? 啟新會有退休基數怎麼算的擔心很正常,因為他2007年的薪資才4.2萬元,但是現在薪資是6.6萬元,如果舊制是用當年的薪水當基數,一差真的差很大。
勞工退休制度因為有新舊制,有不少勞工處於銜接新舊制,保留舊制年資,又同時有新制年資的勞工,到2019年底仍有56.5萬人。其中新制的退休金,因為是按月提撥到勞工個人帳戶,因此勞工一定領得到;但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必須持續留在該家公司工作,直到達到勞基法53條規定的年資與年齡,才能領到舊制退休金,如果未達到標準前就離職,保留的舊制年資只能領資遣費或作廢。
以啟新為例,他2007年從舊制轉到新制,又繼續在該家公司工作到今年,總年資達到28年,已經達到勞基法舊制退休金標準,因此他退休時,公司必須支付他保留的15年七個月的舊制退休金。
舊制退休金標準是前15年年資,一年兩個基數,第16年起一年一個基數,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以一年計算。以啟新為例,他的舊制年資總計15.7年,因此可以領到31個基數(15x2)+1的舊制退休金。
至於退休金基數,第55條規定是「核准退休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其中「平均工資」在第二條的定義,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也就是說,有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如果多年後正式辦理退休,計算退休基數的工資不是以當年保留舊制時的薪資,而是以現在退休生效時當下的薪資,計算退休金。
若以啟新為例,不是用他保留舊制時(2007年7月)的平均工資,而是以他今年退休生效日8月16日,往前推六個月的平均所得,也就是今年2月16日至8月15日計算出的平均薪資。
不只如此,勞動部提醒,退休基數除了往前推六個月的平均工資,其中所謂的「工資」,除了固定的薪資外,包括每月的加班費、績效獎金、業務獎金等都是可計入工資總額,再除以總天數。
例如其中最常出現的業績獎金,有些可能是延後發放,該如何計算?勞動部說,只要是基於勞工前六個月的工作表現而應該發放的獎金,都可計入,因此即使有些獎金或加班費延遲發放,勞工都可以主張計入平均工資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