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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工退休金扣繳憑單有陷阱 一勞工補稅罰款34萬元
內容 【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勞工退休金扣繳憑單有陷阱,高雄和台北國稅局都出現錯誤申報案例,補稅之外,還被罰款。高雄一勞工被補稅34萬多元,被罰款4萬多元,補稅罰款原因在於重複扣除免稅額度,官員說:「扣了兩次。」台北則有一位高薪的退休銀行員要被補稅罰款。

勞工退休,一次領取企業發給的退休金,企業會開給扣繳憑單,讓勞工申報退職所得,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高雄國稅局官員說:「企業開給的扣繳憑單已經扣除了定額免稅金額,開給是退職所得淨額。勞工可能不明白,拿扣繳憑單上的淨額當退休金總額,在申報時,又扣了一次免稅金額,等於扣了兩次。」以致短漏報退休金,被補稅罰款。

高雄一位勞工107年7月退休,一次領取企業發給的退休金443萬2,833元,退休服務年資為13.5年,應課稅退職所得為100萬1,416元,扣繳憑單開給100萬1,416元。

公司幫勞工已經扣除免稅額計算出應稅所得。依據公式,(1)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18萬元×13.5年=243萬元,這部分退休金免額,所得額為0。(2)超過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萬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36.2萬元×13.5年=488萬7,000元。該勞工的退休金未到488萬元,於是用(443萬2,833元-243萬元免稅額度)×1/2=100萬1,416元。這100萬1,416元是應稅所得。所以公司開給該勞工的退職所得扣繳憑單100萬1,416元。

高雄國稅局官員說,勞工以為100萬1,416元和薪資扣繳憑單一樣,要再扣除一個定額免稅額度,扣了243萬元後,申報退職所得為0。

官員指出,退休金是直接入帳的,勞工應該知道自己領了多少錢,400多萬和100萬差距很大,所以視勞工為漏報,予以裁罰。本稅補了30多萬元,目前有扣繳憑單的裁罰較低,按所漏稅額的0.2倍罰款。「該勞工很快就繳清本稅。後來裁罰打八折,只罰0.16倍,罰了4萬多元。」

台北國稅局也碰到相同的案子,最近手中的案子是一位銀行員退休,誤以為公司已經算好稅款了,500多萬元的退職所得扣繳憑單竟然沒有申報。台北國稅局官員說:「這稅款補起來不少,而且還要按所漏稅款0.2倍裁罰。」

國稅局官員表示,退職所得可能一生才申報一次,很多納稅人的確搞不清楚怎麼申報,呼籲公司會計人員在結算時,也一併提醒納稅人,避免報錯、漏報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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