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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冠妤 台北即時報導】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5月1日上路,勞保局今提醒,隨著越來越多「高年級實習生」重返職場,雇主仍應保障銀髮就業者的職業災害及經濟生活安全,替高年級勞工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並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說明,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以及超過65歲已領取公保、軍保、國保給付或老農津貼者,若再投入職場就業,只能參加職災保險,並由雇主全額負擔保費,平均每月只需負擔63元。黃指出,截至去年底,總共有33萬7787名該類勞工加保職災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萬8361元。
黃錦儀表示,如果有加保職災保險,勞工在保期間若不幸發生職災,就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雇主也可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落實勞工保障並分攤雇主經營風險。但她也提到,加保職災保險屬自願性質,並不強制。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則強調,就算是高齡勞工,只要適用勞基法,雇主就應替該名勞工提繳勞退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提繳勞退金並無年齡上限。
此外,黃錦儀提到,實務運作上,雇主加保時很常誤填一般勞保加保申報表,提醒應填「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正確勾選申報表內「已領取社會保險給付之種類」的欄位;如為勞保局的網路申辦單位,線上申報時則是在「保險別」欄位點選「僅參加勞保職災保險、勞退」項,勿點選「勞保(含普通及職災保險)、就保、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