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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老年給付 已無請求時效 勞保各項給付都有五年請求權期限,如果勞工符合資格後五年內未請領就喪失資格,不過,唯獨勞保老年給付已無請求時效,只要勞工達到法定請領年齡,別忘了請領退休金。
勞保老年給付是台灣勞工退休最重要經濟來源,但是勞保年金2009年上路前,勞保各項給付都有二年請求權期限,勞工若符合請領各項給付資格後,未在兩年內行使,就會喪失請領資格,導致很多勞工誤以為自己已過了兩年請求權期限,仍不時有勞工詢問是否請領期限已過問題。
勞保局表示,以往勞保各項給付,如老年給付、失能給付、生育給付等,的確都有請求權時效問題,但2009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時,先是將老年給付請領期限取消,至於其他年金或給付,如生育給付、遺屬年金、失能給付與失能年金等,則在2012年修法後,請求權期限由二年延到五年。
也就是說,2009年以後,勞保被保險人不論退保時是否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規定,只要達到請領年齡,都可以請領老年年金,沒有請求期限問題。
早期很多勞工斷斷續續投保勞保多年,但後來因病或是女性因為育兒照顧家人等各種因素退保,從此未再加保;或者有一些勞工當年退保時,雖已達到請領老年給付條件,但一拖過了幾年後,就以為已過請求期限,不具請領資格。
勞保局表示,在2009年勞保年金以後,無論是斷保族,或是早期曾有少許勞保年資者,請領老年年金權利都不會消失。
老王在40幾歲時曾保過11年的勞保,後來因病辭掉工作,51歲退保,當時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現在還能請領年金嗎?
斷保族看年資 領一次金或年金 只要符合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今年起是62歲),可以請領年金。
勞保局表示,如果屬於斷保族,或是退保時未達請領老年給付資格者,雖然仍可以在達到請領老年年金法定年齡時請領,差別只在於這些人請領年金或一次金,只能適用年資滿15年者,才能請領年金,若年資未滿15年,則只能領一次金。
以老王為例,如果他在年滿62歲時請領老年年金,因為他的勞保年資只有11年,因此老王只能領一次金,不能按月領年金。不過,如果老王後來退出勞保後,加入國保,只要勞保加上國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仍可以分別計算請領年金。
老楊在2006年12月31日前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資格,因為兩年請求權期限在2008年12月31日已過,無法適用2009年1月1日生效的取消請領期限規定,現在還能請領年金嗎?
勞保年金施行前退保、請求權逾期 也能領 有一種勞工是2009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已離職退保,並超過二年請求權時效者,即使退保時已達到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也可保有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但是卻不具請領一次給付或年金的選擇權。
老楊只能在達到領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時,根據其原本的勞保年資,請領老年年金,也就是勞保年資15年以下,一定要領一次金,年資15年以上,只能領年金,無法選擇領一次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