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中油揩油?109退休人 力爭夜點費
內容 【中時電子報 】 劉昌松/台北報導109名已退休的中油員工集體向老東家要求加發退休金,理由是過去上班期間輪值大夜班都會拿到的「夜點費」,竟然沒有列入退休金計算標準。台北地方法院勞工法庭審理後判決,所謂的夜點費屬於經常性、且為勞務對價,中油理應給付這批老員工超過1732萬元的退休金差額。本案還可上訴。


分別從5、60年間就進入中油工作的一批老員工,已經在過去5年陸續以專案等方式從台北營業處退休。但是包括康義益在內的109名員工質疑,當初上班時除了領取每月固定薪資外,還會領到夜間輪三班的額外「夜點費」,員工認為這些錢符合勞基法中的「薪資」定義,不該排除在退休金計算標準之外。

中油方面則稱,所謂的夜點費是指員工值下午班(125元)、大夜班(250元)時,為了體恤員工所以發放金錢作為購買宵夜之福利,且不分職務領得錢都一樣,因此屬於勞基法中的誤餐費。而依據當初工會和公司簽訂的團體契約,中油堅稱這筆錢並非固定薪資,當然不能算入平均工資來計算退休金。

但中油所提出的團體協約是在民國67年所簽訂,時效僅3年,而迄今勞資雙方一直沒有達成修正協議,使得協約效力已經消滅,應回歸勞基法規定。

而承審法官根據退休員工證詞認為,中油所發放的夜點費是按照輪班次數定額給與,是對員工因上班環境、時間等特殊條件而增加的現金給付,本質上就是勞務對價,且具有經常性質,不能算是具有獎勵、恩惠性質的差旅、誤餐費。因此判決中油應依員工所請,將夜點費納入計算,並且補發各人5到20萬不等,共達1732萬的退休金。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