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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不少人以為退休後只有一筆退休金可以領,或是把勞工退休金和勞保的老年給付搞混,以為是同一筆錢。勞保局說,只要符合資格,領過勞工退休金,還可以再領勞保老年給付,兩者皆可領取,沒有擇一的問題。
勞保局解釋,勞工退休金和勞保老年給付是兩種不同制度,不會互相影響,也沒有替代性。哪種先領取,不會造成衝突,但很多人常把兩者搞混,以為退休後只有一筆錢可領。
勞工退休金是依據《勞基法》規定,勞工退休時,雇主應給予的退休保障,屬於雇主對員工的法定責任,保障的是「受雇勞工」,勞工退休金分為「舊制」、「新制」。
若以勞退舊制來說,只要年滿55歲工作15年以上,或工作25年以上,或是年滿60歲工作10年以上者,工作年資限同一個事業單位,符合這三種條件之一的勞工可自請退休,並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而勞退新制則設有「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工在工作期間,雇主按每月提撥薪資6%,並存入在個人專戶裡,勞工也可自願另行提繳,最高上限為薪資6%,同樣也存入個人專戶裡。只要年滿60歲工作15年以上,提領方式可選擇一次領或月領,工作年資未滿15年,只能一次領,服務單位不限同一個事業單位,屬於可攜式的累積退休金。
而勞保老年給付則依據「勞保條例」所提供的一項社會保險給付,勞工只要依規定繳交保費,退休後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除了「受雇勞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也能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