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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倒數 6.4萬人將無法領基本年金
內容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進入倒數計時,被保險人只要有一個月欠費超過十年,就不得請領基本年金3,628元。第一期繳費的十年大限在明年1月底,只剩約半年,勞保局呼籲,具開辦時年資且64歲以上的被保險人約6.4萬人注意,這些人即將領取或已具領取老年給付資格,明年1月底前完全未分期或繳費,將喪失月領3,628元基本年金資格。

勞保局表示,若是開辦至今都未繳費,保費累計約9萬多元,國保欠費訂有分期繳納機制,個人年所得未達50萬元資格者,可辦理分期償還保費,最多可分40期繳費,每月約繳2,300餘元。但若未達分期繳費資格,必須一次繳清。

勞保局去年底清查可能受十年大限影響對象,於42萬名從未繳過保費中,鎖定63-64歲近二年可能達領取老年給付資格者約1.8萬人,由國民年金服務員拜訪。第二個對象則是具有2008年10月保險年資,且已經超過64歲者約6萬4,517人,因即將或已具領取老年給付資格,若在明年1月底前未繳納任何款項,馬上面臨權益不保。

國保於2008年10月上路,凡沒有勞、農、軍、公保者,25歲到未滿65歲就會自動納保,月投保金額第一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1萬7280元為月投保金額;此後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調整,於2015年依成長率調整為1萬8,282元,保險費率兩年調高0.5個百分點,今年起調高為8.5%,政府負擔四成,個人負擔六成、每月保費932元。

國保開辦到今年10月滿十年,欠費率居高不下,目前337萬被保險人中就有42餘萬人至今從未繳過一毛錢。當初立法訂有「十年條款」,只要有一個月以上保費積欠超過十年,除了該段年資作廢,最大影響是喪失請領3628元資格。

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有二個公式,A式以3,628元為基礎保證年金,再根據年資往上加,B式則完全以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A式標準明顯優於B式,但領取A式者必須符合沒有欠費、且未領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資格,因此是否繳清欠費對領取給付權益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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