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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避免勞退舊制勞工領不到退休金,勞基法修法要求勞退舊制事業單位要在每年3月底前,針對一年內符合退休要件勞工退休金足額提撥。勞動部最近已完成去年提撥狀況比對,在10萬餘家適用舊制企業中,足額提撥比率已達92.16%,較前二年初期提撥率七、八成大幅進步,只剩8,000多家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勞動部已陸續發函催繳要求陳述意見,並針對欠繳大戶優先查核。
為了避免事業單位關廠歇業後,舊制勞工領不到退休金,立院2015年修法通過,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底檢視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違者依法可處新台幣9萬~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今年是新制上路第三年。
勞動部表示,前二年因為剛上路,很多事業單位準備不及,4月底查核時提撥率較低,2016年約七成、2017年約八成,必須持續發函催繳,約到年底才會達到九成提撥率。
今年到3月底初步查核時就已達92.16%,進步幅度非常大,顯示雇主對於新制執行已經了然於胸。
勞動部統計,目前仍有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事業單位家數約10萬餘家,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事業單位達92,000餘家,尚未足額提撥約8,000多家,大都為30人以下小型企業。
官員表示,目前已陸續針對未足額提撥企業發函催繳,或要求陳述意見,將優先針對欠繳金額達一億元以上,且連續二年都未足額企業查核,如果屬於惡意欠繳者,就會開罰。
勞動部表示,這二年因未足額提撥開罰企業,2016年100件、2017年4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