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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鎮宇/台北報導】
目前約有97萬名勞工仍有勞退舊制年資,依《勞基法》規定,企業每年3月底前需將公司內有勞退舊制年資的勞工退休金提撥足額到專戶中,否則可開罰;勞動部統計去年共有100家未足額提撥遭罰,總計罰鍰達1025萬元。
《勞基法》的「華隆條款」2015年2月實施,2016年起有舊制勞退年資的企業,每年3月底前必須將明年符合退休資格的勞工退休金存入專戶,否則將挨罰。勞動部今公布2017年全年狀況,共有10萬9千多家、97.32%企業已經足額提撥,較實施第一年(2016年)增加4.1個百分點。
勞動部說,去年共有100家企業未足額提撥,總計遭罰1025萬元;另外有43家企業未依法逐月提撥2~15%,也遭罰110萬元。
勞動部說,公司內有勞退舊制年資的勞工,每年應估算所需退休金及提撥差額,若有不了解之處可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洽詢,若未提撥足額可處9萬到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唐鎮宇/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