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雇主勞退提撥不足 7月開罰
內容 【陳智華/台北報導】

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今年上路,勞動部長郭芳煜昨在立法院答詢首度指出,針對今年強制退休或表明自願退休員工的退休金編不出來,或對足額提撥不理不睬,或不足額提撥的還款計畫不合理,七月就會開罰雇主,除罰款九萬至四十五萬元,也會公布雇主姓名。

依規定,每年三月底前,雇主須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但仍在職的勞工先撥足勞退金,但許多公司未依規定辦理。郭芳煜昨天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專題報告「落實雇主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舊制專戶」時指出,雇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已有成長,以往每年平均提撥約六百億元,去年增為八三六億元,今年一月到五月已提撥一五八五億元。

郭芳煜表示,目前全國雇有勞退舊制年資勞工的事業單位約十二萬三千家,到今年五月底,仍有兩萬八千家企業不足額提撥,不足金額約一千億元。

郭芳煜指出,今年地方政府四月分批查處輔導,並請一萬兩千三百多家事業單位陳述意見及還款計畫。勞動部退休福祉司長孫碧霞說,目前廿二縣市中,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和苗栗等八縣市不足額提撥。

七月起開罰由地方政府認定,孫碧霞指出,開罰雇主有三類:一是連今年強制退休或表明自願退休員工的退休金編不出來;二是對足額提撥不理不睬;三是不足額提撥計畫不合理。

勞動部表示,勞工六十五歲為強制退休年齡;此外,六十歲、工作十年;工作廿五年;或工作十五年但滿五十五歲都可申請退休。孫碧霞說,以工作卅年為例,退休金為退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四十五個基數(月),若月薪資五萬元,可拿二二五萬退休金。

郭芳煜強調,縣市政府未足額提撥,同樣需提出還款計畫,主管機關勞工局也需就計畫可行性、合理性進行裁量,有可能發生地方政府「自己罰自己」的情形。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