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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未設勞退專戶 可罰30萬
內容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台北市有近萬家公司未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按月提撥勞退金,一旦裁員或歇業,勞工沒保障,勞動局昨天宣布,本月起全面清查,釐清是否因舊制勞工離職或已結清年資才未設立,若是蓄意規避未設專戶,將要求限期改善,未改最高可重罰三十萬元。

「勞工退休金條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後,許多事業單位以為勞工選擇新制退休金制度後,便無需為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前任職至今的勞工設立專戶,但依規定,公司雇主仍必須替舊制勞工設立,並提撥其薪資二%至十五%作為退休金及遣散費之用。

勞動局專員蔡君蘋表示,配合勞動部的清查計畫,增聘四十二名業務促進員,從本月開始,清查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前到職的舊制勞工卻未依法開戶的事業單位,約近一萬家,釐清是否因舊制勞工離職、或已結清年資給付退休金等合理因素。

蔡君蘋說,若非上述原因,將要求公司企業限期開戶並按月提撥退休金,不願改善者將開罰二萬至三十萬元,並得按月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預計年底可完成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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