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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拍板 保險業增提準備金逾2,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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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6)日拍板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政策,明(101)年開帳日,保險業投資性不動產可依市價入帳,但因此產生的增值金額,填補因IFRS導致淨值減少外,須同步提準備金。
保險業者推估,若各公司開帳日均選市價法,整體業界得增提逾2,000億元準備金,等於澆息企業採市價法意願。此舉將使保險業淨值無法因不動產市價入帳而大增,保險業原本預期增值空間落空,空歡喜一場,甚至不利未來不動產處分的獲利認列。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如此一來,保險業淨值仍將維持一樣。
金管會官員也強調,壽險業還存有龐大利差損,此政策有助保險業財務穩健。
根據部分壽險公司估算,增值空間有二、三千億元,但吳當傑表示,目前各行業試算的都不夠嚴謹,須依金管會通過的規定試算較準。
金管會委員會昨天通過證券發行人財報編制準則修正案,敲定多項政策,其中最受關注的不動產入帳爭議,在開帳日當天,有持續性出租、中長期穩定現金量者,可以市價入帳,後續評價則一律採成本法。
保險業持有這類投資性不動產最多,基於穩健原則,避免財報波動太大,金管會同時決定,保險業投資性不動產開帳日依市價入帳,產生的增值空間讓淨值增加部分,除填補其他會計事項因IFRS上路讓淨值減少外,剩下的必須在開帳日同步提列準備金。
舉例來說,現在成本10億元不動產,如果以15億元處分,收益有5億元可直接入淨值。但IFRS開帳日當天若依市價入帳,若是13億元入帳,增加的3億元,須提準備金,無法讓淨值增加。但以後若處分這筆不動產時若同樣賣掉15億元,扣除13億元,只有2億元收益可入淨值。
保險業者認為,若各家公司開帳日都選市價法,得提巨額準備金,可能打消採市價法意願。根據金管會資料,依金管會要求的折現率應以企業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為準,保險業的平均折現率至少應在5%以上。
金管會也決定,負債性質的特別股,在95年1月1日第36號公報生效日前已發行者,無須適用IFRS規定,得繼續列為權益,包括發行不少特別股的高鐵及銀行,都不會受影響。
金融機構員工優惠存款利息費用認列,只認已退休員工部分,以減輕銀行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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