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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勤業眾信專欄-跟走廊法說再見-退休金會計的變革
內容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2010年4月29日發布IAS 19「員工福利」的修正草案「確定福利計畫」。草案重點介紹如下:

*廢除走廊法

草案刪除採用「走廊法」的選擇。現行走廊法下,企業可將落於準則所規定的區間(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0%與退休基金資產公允價值10%孰大者,也就是一般俗稱的「走廊」)內的部分精算損益遞延,而走廊外部分則在員工平均剩餘工作期間內攤銷。

此外,草案刪除現行IAS 19允許將精算損益認列為損益的規定,所有精算損益發生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舉例說明如下:

某企業在當年度期末時,確定福利計畫下退休基金資產金額為$50,確定福利義務金額為$70。由於提供該福利的預期成本及退休基金資產價值發生變動,該退休計畫在當年度發生精算損失$10。

假設前期無精算損益,且參加退休計畫中員工的預期平均剩餘工作年限為10年,則走廊的金額為$7($50的10%與$70的10%孰大者)。

現行走廊法下,企業可在次期報導期間僅認列精算損失$0.3(走廊外之精算損失$10-$7 = $3,除以參加退休計畫員工的預期平均剩餘工作年限10年)於損益。但依據草案,企業須將精算損失$10全數於發生當期認列在其他綜合損益。

草案下,認列在財務狀況表的淨退休金資產或負債將完全反映退休計畫資金超額提撥或提撥不足的情形。

因此,若公司原採走廊法且帳上有退休金負債的情況下,走廊法刪除後公司之財務狀況表的負債比率將提高,甚至可能造成違反銀行貸款合約中財務比率限制的情形。

*表達的改變

關於確定福利義務及退休基金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草案提出新表達方法,將確定福利義務及退休基金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類為與下列項目相關之類別:(1)服務成本,認列為損益;(2)融資成本,認列於損益;(3)再衡量組成部分,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揭露

為使確定福利計畫的揭露資訊更清楚,草案中要求的揭露資訊更複雜,例如精算假設的量化資訊須包括人口統計及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的精算損益、關於用來決定確定福利義務之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及退休基金資產投資策略的敘述性資訊…等。

*其他提議之改變-員工福利之分類

草案中將現行IAS 19定義為「退職後福利」及「其他長期員工福利」之長期員工福利計畫分類為單一類別,以簡化分類方式,故所有長期員工福利計畫將以相同方法認列與衡量。

*結語

草案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隨企業有所不同,但可預期普遍將使退休金負債增加。

IASB預計在2011年6月完成對IAS 19的修正,但尚未決定生效日。我國在2013年採用IFRSs時,即使修正後準則規定的生效日晚於2013年,但若允許提前適用,企業仍須考慮是否以一次到位的方式採用修正後的新IAS 19。

(本文作者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IFRS專業服務團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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