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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上路後,很多民眾同時擁有國保與勞保加保年資,一旦被保險人死亡後,舉凡喪葬津貼、遺屬年金、遺屬津貼等給付應該如何擇優領取最有利?
中年單親媽媽陳美秀(化名),辛苦養育兩個孩子成年,卻不幸發現自己罹患癌症,身體逐漸虛弱後不堪工作,最後無奈辭去工作,卻在離職退勞保未滿1個月即離開人世。
陳美秀的兒子張世聰(化名)原本以為媽媽只有勞保身分,因此經由媽媽的公司提出勞保死亡給付申請,但等待核付期間又收到陳女士的國民年金保費繳款單,因此向勞保局高雄市辦事處詢問,是否可以免繳國保保費。
勞保局查詢發現,陳美秀女士是在98年9月5日離職退勞保,當時因為未滿65歲,依法退勞保後必須再加入國保,但隨即在98年9月27日死亡,國保應納保1個月。雖然陳美秀是在勞保退保後才去世,但因她是在加保期間即罹癌,後來又因同一傷病事故在退保後一年內死亡,依據勞保條例相關規定,可以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及遺屬年金(津貼)。又陳女士死亡時,同時符合國保給付條件,也可以請領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但僅能擇一請領。
勞保局進一步查詢投保薪資,發現陳美秀勞保投保薪資是12105元 (因是部分工時人員),國保則是17280元,經計算後,勞保局建議張先生繳清母親一個月國民年金保費674 元後,即可申請國民年金喪葬給付5個月86400元,較勞保喪葬津貼5個月60525元為優。另外,由於陳女士的兩個孩子都已成年,因此不能領遺屬年金,只能一次領取遺屬津貼,以陳美秀勞保年資累積滿2年以上條件,遺屬津貼可以領30個月,也就是36萬3150元(12105元X30)。
另外張世聰也有勞保資格,因為沒有領取母親本人勞保死亡喪葬津貼,因此張世聰還可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3個月,以張世聰投保薪資17400元計算,可以領取52200元。另外勞保局還發現,陳美秀未年滿60歲,還有勞退新制帳戶未結清,因此張世聰也將可勞退帳戶內的3萬餘元領回。
在勞保局協助下,總計陳美秀的兒子共領取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勞保遺屬津貼、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等共50餘萬元,對兩個孩子經濟生活助益良多。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