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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上路4年多,明年7月就滿5年,勞委會勞保局清查發現,仍有部分勞工往生後,遺屬不知其仍有勞退專戶的退休金尚未請領,面對5年請求權時效即將到期,勞保局呼籲若有具勞工身分的親屬在94年7月後往生,可向勞保局查詢是否有勞退專戶裡的金額尚未請領,以免權益受損。 勞保局表示,勞退新制自94年7月起實施,適用新制者,由雇主按月提撥薪資的6%存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若往生後,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應於勞工死亡5年內向勞保局請領其個人勞退專戶之退休金。依照勞退條例規定,退休金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也就是說,如果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未在5年內領回專戶內退休金,就失去請領資格。 勞保局表示,94年死亡的勞工,到明年7月1日將陸續滿5年,將是首批請求權時效可能失效的對象,勞保局自96年就先針對94年過世,並且領取勞保死亡給付的勞工進行比對,清查勞工是否有退休專戶未結清,然後陸續發函通知家屬前來申請。不過,由於這幾年詐騙集團猖獗,很多家屬接到通知公文,誤以為是詐騙集團,因此至今仍有700多個死亡勞工的勞退專戶尚有金額。 勞保局表示,若是勞工遺屬對於親人是否遺有勞工退休專戶,存有疑問,可以攜帶足以證明親屬關係的證件 (如戶籍謄本)到勞保局各辦事處臨櫃查詢,一旦確認仍有退休金尚未領取,就可以辦理申領。 至於遺屬請領順序,根據勞退條例第27條規定,若是已婚身分,則是配偶及子女優先,然後依序是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當事人若未婚,則由父母優先請領,然後是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 勞保局表示,該局通函的公文都是以掛號通知,其中會載明專戶金額,如果家屬收到通知公文仍有疑慮,對公文上的連絡電話也不放心,則可以直接撥打104專線查詢勞保局總機,然後轉接分機5099詢問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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