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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目前正擬定修正草案,分階段將金融工具的財務報導簡化成兩大類,並計畫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改以「公平價值」衡量,若此草案修訂通過,預料未來評估未上市櫃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將是企業界一大挑戰。
會計處理準則複雜且專業,一向被企業界視為難題,其中又以「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難度最高。因此主導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正在計畫分階段修訂現行IAS 39公報「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目的就是要大幅簡化金融工具的財務報導。
過去企業若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只要按「成本」衡量價值,依照此草案規定,所有權益投資皆須採「公平價值」衡量,並無例外,若此草案通過修訂,企業未來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如何評估公平價值,將會是一大挑戰。
所謂公平價值,一般指的是商品在當時且正常狀況下進行交易的價格,公平價值是會計上用以評價的諸多方法之一,另外歷史成本法也是應相當廣的評價方法。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IFRS專業服務團隊會計師江美艷指出,目前金融資產分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與「備供出售」四類,各類皆有不同的會計處理。依據該草案,未來金融工具的分類將簡化為兩類,其中一類是「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的金融工具,另外若符合特定條件的債務工具,得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江美艷解釋,要能以「攤銷後成本」衡量,債務工具必須同時「具備基本放款特性」及「以約定報酬率為基礎進行管理」兩項條件,其餘都要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但若權益工具並非持有以供交易,則可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其他綜合損益。
值得注意的是,債務工具必須同時具備「基本放款特性」及「以約定報酬率為基礎進行管理」,才能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舉例來說,報酬固定的零息債券,或依浮動利率計算報酬的普通債券,都具有「基本放款特性」。江美艷說,金融工具若使用攤銷後成本衡量,雖然必須持續進行減損測試,但對企業損益波動相對影響較小,不過債務工具要符合這兩項條件實屬不易,必須經過各方的評估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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