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金提繳 工資上限15萬元
內容 行政院勞委會昨天完成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初審,「月提撥工資分級表」初步定案,月薪最高上限為十五萬元,雇主每月提撥九千元;低於一千五百元者,以一千五百元計,每月提撥九十元。

針對勞退新制實施,個人帳戶制和年金保險無法轉換問題,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說,施行細則已增列勞工轉換雇主時,可將個人帳戶內金額全額轉換至年金保險,或者將年金保險移轉至個人帳戶。

官員舉例,勞工從年輕至老年,可能轉換多家雇主,有雇主選擇個人帳戶、有雇主採商業年金保險,勞工可在不同制度中相互轉換,至於商業年金終止可能涉及違約金部分,將會在年金保險辦法中規範。

另依勞退條例規定,勞工須年滿六十歲才可請領退休金;但勞基法規定,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廿五年,或年滿五十五歲、工作滿十五年即可退休,使得勞退新制實施後,選擇新制者,如依勞基法退休,必須等到六十歲才能領取個人帳戶內的退休金,形成依勞基法退休者,無法領取個人帳戶金額的窘境。

為補強母法缺失,賴勁麟強調,勞工年齡未滿六十歲前,個人退休金及收益達到一定金額,若遇連續失業並領取失業給付滿半年,或家庭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遭逢緊急危難時,可先預支部分金額。但如屬身體殘障不能從事工作的勞工,可提前請領個人帳戶內退休金和收益。

有關「月提撥分級表」部分,如以十五萬元上限為例,雇主每月為員工提撥九千元退休金,一年提撥十萬八千元。如以平均工資三萬四千元計算,雇主每月為員工提撥兩千零四十元,一年提撥兩萬四千四百八十元。另外,員工可相對自行提撥,自提部分可享有免稅優惠。

以十五萬元為例,最高免稅額為十萬八千元;三萬四千元者,最高免稅額兩萬四千元。但勞動人權協會批評,制度明顯「劫貧濟富」。

勞委會指出,為便於雇主及勞保局作業,母法才設計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分級表,勞工月薪如在兩萬九千元至三萬元之間,即依照分級表的三萬零三百元級的百分之六,即一千八百一十八元,提繳退休金到勞工個人帳戶。勞委會估計,國內月入超過四萬兩千元的勞工,有一百卅萬人。

為避免部分工時勞工行政作業困擾,工資分級表設最低一級為一千五百元級,部分工時勞工,如大賣場、便利超商、加油站的計時論酬人員、工讀生,如果薪水低於一千五百元,雇主就得依一千五百元為基準,每月提撥九十元到勞工個人帳戶。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