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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近日接獲許多民眾詢問,為什麼勞保只中斷幾天,國保卻要繳納1個月的保費?跟勞保有重複繳納的部分是不是白繳了?
民眾會有這樣的誤解,其實是因為勞保和國保在保費的收取以及年資的算法上有所不同。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保費是「按日」收取,而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國保保費是「按月」收取,因此可能產生同一月份重複繳納勞保保費及國保保費的情況。但是民眾不需要擔心這些錢是白繳了,因為民眾依法繳納的勞保保費及國保保費,會分別按日累計勞保年資及按月累計國保年資,到了符合勞保老年給付及國保老年年金請領資格的時候,可以分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也就是說,到時將會有二份給付可以領,之前所繳納的保費及累計的年資都不會浪費。
國保年資按月計算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年資可以快速累積,滿65歲請領國保老年年金時,就能按累積的國保年資來計算每月可以領取的老年年金金額,而且領一輩子。此外,如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遺屬還可以再繼續領取遺屬年金每月至少3,000元。所以民眾千萬不要忽視1個月的國保年資所帶來的年金給付權益。
至於部分民眾反映因遭逢失業,沒工作、沒錢繳費。對此,勞保局呼籲,國民年金保險是提供民眾在沒有其他社會保險期間的基本保障,民眾不願繳費,可能會因小失大,發生事故時才後悔莫及。如果只是因為一時沒有收入無力繳費,建議民眾可以在經濟較寬裕時補繳,勞保局會依法按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加計少許利息。但如果是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則請民眾儘早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認定,以降低保費負擔比率、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勞工委員會 2009/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