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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委會:企業成本不會增加
內容 勞退舊制將新增退休條件,年資十年、年滿60歲者即可退休,將迫使整體企業提前付出約400餘億元成本;由於退休金成本是資遣費的兩倍,也可能加速企業主選擇直接裁減將屆60歲的勞工。

以去年最新勞工月投保薪資2萬7,962元、最低年資十年計算,若推估約有9萬人可在法案通過後,馬上符合資格領取退休金,整體企業需立即負擔超過400餘億元成本。

在法條新增通過後,若以一名年滿60歲、年資12年的勞工計算,勞退舊制退休金前十五年,一年是2個基數,雇主需負擔的退休金為24個月的平均工資;若直接裁減這名員工,資遣費以一年1個基數計,只須負擔12個月,意即節省一倍費用。

勞委會官員昨天表示,在參與法案討論之時,就曾與工商團體交換意見,企業方認為修改規定後,反有加速人事新陳代謝的好處。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說明,在修法前也致電工、商總會等代表,對方表示不會增加企業營運成本。

官員指出,受勞退舊制影響較大的企業,以壽命15年以上的中大型企業或國營事業單位為主。官員說,企業資遣員工需符合一定法律條件,但不可能以年齡當作資遣條件,通常是提出相關工作能力的證明,指出勞工不適任之處。

經濟日報/A4 2009/1/8 記者黃依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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