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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無薪假 誠意或陽謀
內容 經濟不景氣,部分企業要求員工休無薪假「共體時艱」,但近來已傳出部分企業每月無薪休假的日數超過二十天,勞工「月薪」已嚴重低於基本工資。但勞委會只是被動的表示,減薪和無薪休假需經勞資協商;勞保最低投保薪資不能下降,而未來退休或資遣時,應扣除無薪休假時期的計算基礎,但並未表達積極捍衛勞工權益的立場!

企業在經濟不景氣、業務緊縮的情況下,進行人事凍結、降低福利、減薪與無薪休假等各種「共體時艱」的措施,工會也多願意配合以保住會員的工作權。但當無薪休假的日數越來越多,甚至月薪低於基本工資、漸漸引發勞資爭議時,不禁令人懷疑採取「高日數無薪休假」的企業是真正照顧勞工,還是施出逼勞工自願離職,以省下資遣費的「陽謀」?

企業經營者和勞工都深切瞭解景氣不佳的狀況,也不能怪罪另一方,但企業的目標若在降低勞工人數與固定勞動成本,就該依法支付被裁員勞工資遣費,而不是耍手段逼迫勞工自行離職。工作真的難找,但每月僅有勞健保和低所得,也讓「高日數無薪休假」勞工陷入究竟要繼續苦撐、不知何時被裁員,或自行離職(放棄資遣費)的決策困境。

更可怕的是財經專家對明年的景氣多不看好,當明年無薪休假的情況更普遍、日數更多、勞工所得更低時,勢必引發大規模嚴重的勞資爭議,而勞委會準備好了嗎?一句「勞資協商」只是空話,多數勞工心裡明白此時工會「有口難言」,企業經營者又掌控「勞資會議」,勞資協商的結果偏向企業決策可想而知!勞委會真能捍衛勞工卑微的基本權益嗎?

建議勞委會應該明確表達其立場,特別是「企業依法支付被裁員勞工資遣費」和「企業至少需支付無薪休假勞工基本工資」兩項。或許企業認為每月一七二八○元的基本工資偏高,勞委會就該儘速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訂定有助於勞資雙方度過寒冬的基本工資,而不是消極地看著勞工怨氣漸漲、等著爆發更大規模的勞資爭議!

聯合報/A13 2008/12/16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簡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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