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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氣進入寒冬,公司關廠、歇業頻傳,如果拿不到資遣費或退休金怎麼辦?勞委會表示,如果公司存在卻未給付勞工應得的權益,則屬非法解雇;如果公司倒閉,則是屬於債權關係,可循不同方式處理。 勞委會指出,如果企業被併購,員工權益一定可以獲得保障;但是如果公司存在,卻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和退休金,則可以向勞工主管單位投訴,尋求協助。但是如果是公司倒閉,則屬於債權債務關係。 在公司關廠、歇業時,最容易有紛爭的部分是退休金、資遣費和積欠工資。 勞委會表示,如果公司的退休金提撥不足,則全部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則要依比例分配退休金。在積欠工資部分,當事業單位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有積欠勞工工資的事實,經勞工向雇主請求而仍不能獲得清償,則可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最多可以墊償6個月。 而最沒有保障的部分則是資遣費的部分,因為這部分是屬於債權債務關係,如果公司不存在了,沒有求償對象了,權益也就無法獲得保障。
工商時報/C4 2008/11/06 記者陳雪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