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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換工作 勞保年資可累計 
內容 記者 黃依歆 


勞保年金QA
問題1:

本人今年52歲,在A公司投保勞保已滿28年(投保薪資43,900元),現已轉換B公司工作(投保薪資43,900元),因不知能工作多久,請問我要先提領勞保(舊制)或繼續保勞保(新制)?

答:您的勞保年資不論在那一家公司,全部都是累積計算的。因此若您於B公司再繼續工作八年,到60歲時,便可以順利以36年的累計勞保年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
將可月領以下金額到老:43,900元X36X1.55%=24,496元。
您不需要選擇新制、舊制,因為勞保年金的最大變革僅在將過去只能領一次金,增加月領退休金的選項。年金實施之前有勞保年資者,原有勞保給付權益不受影響,勞工及其遺屬可以在請領老年、失能或死亡給付時,選擇請領年金或一次給付。勞保年金沒有年資上限,保的愈久、領的愈多,且經計算以月領年金總額最划算。
若您順利在60歲退休,並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在60歲到65歲這一段時間,將無法再領國民年金。
您的勞保年資已達15年,如果您想提前退休領取老年年金,最快可以在55歲退保、在55歲時就開始領年金。此時您將月領「減額年金」,24,496元X(1-4%X5)=19,596元。而您在55歲到65歲間,由於已領取勞保年金,也將不再納入國民年金保險。

問題2:我現年52歲,投保27年,但現失業,計劃55歲後申請勞保新制年金,該如何辦理?

答:您現在失業,並不影響您的社會保險狀態,因為勞保局將自動將您納入「國民年金」保險,此時您需要月繳674元保費,自65歲起,便可在勞保年金之外,月領國民年金。
也就是說,不論失業、工作幾年,工作時的勞保年資計入勞保年金,失業時計入國保年資,互不衝突、各自累積。國民年金制度已於今年10月1日正式上路,您是當然被保人,如果您的就業狀態沒有改變,勞保局應該已主動通知您納保了。
假設您在53歲時找到工作,領取勞保年金的一般年齡條件60歲之前,又累積了七年的工作年資,您的勞保總年資在60歲時將累計為34年,可以以此年資,向勞保局辦理退休,月領勞保老年年金;但如果在55歲就退休,累計年資便縮減為29年,且僅能領取「減額年金」,相當於原計算金額打八折。
您也可以選擇在55歲到60歲之間退休領年金,同樣只能領減額年金,即以60歲為準,每提前一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減4%,最低提請年齡為55歲。
預設您在52歲到60歲間都沒工作,這八年將自動納入國民年金保險,要月繳674元保費,自65歲起便可再領一筆國民年金,亦即在27年年資的勞保老年年金外,另領八年年資的國民老年年金。
由於年資愈久領得愈多,且勞保年金比國保更為划算,建議可再累積勞保加保機會。
提醒您,除了勞保與國保年金之外,您還可在退休時領取由雇主提撥6%的勞退新制退休金。

【2008-10-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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