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拿勞保減額年金 不必等65歲 
內容 記者 陳雪蓮 


  由於勞保和國保的老年年金開始請領的年齡不一樣,因此許多人搞不清楚,自己什麼時候可領這些「退休金」,勞保局表示,國保老年年金滿65歲就可以請領,但是勞保年金則視個人條件不同,最早55歲即可以請領「減額年金」。
  凡是符合國保老年年金請領條件的人,除非是原住民部分,否則一律65歲開始請領,但視個人條件,而有採A式或B式計算的差異。勞保部分則因請領年齡逐步提高,而較複雜。
  勞保年金法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的年齡,自勞保年金施行之日起,到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也因而許多人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幾歲才能請領勞保年金?
  由於勞保年金是由明年,也就是98年元旦開始施行,勞委會據此推算,到民國106時,年滿60歲的人都可以領老年年金,但民國107年開始,每2年提高1歲,到民國115年則要滿65歲才能領老年年金。
  如換算成出生年次,則46年次和以前出生的人,可在滿60歲時請領老年年金,但55年次和以後出生的人則要多等5年,要到65歲才可以符合領老年年金的資格。
  由此,大部分人都可以算出自己幾歲時,可以開始領勞保老年年金。
  但是,對於要併計勞保和國保兩項年資,才能達到請領勞保年金資格的人,則不管兩項保險年資於何時達15年,都一定要等到65歲,才能一起向勞保局請領勞保和國保年金。
  此外,還有一個令人混淆的問題,也就是展延年金的計算問題,例如46年次的人,到了107年61歲時才請領年金,能否領取展延年金?因到了107年,依規定已跳升到61歲才能領年金。
  勞委會表示,領取年金的計算基準點,是以被保險人符合正常老年年金請領的時間為準。如滿60歲可領老年年金的人,展延到滿65歲才請領,則可以多領20%,但是滿63歲才符合請領資格的人,到了65歲才請領,則只有多8%。

【2008-10-03 工商時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