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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資合意 舊年資可轉入新制
內容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行政院勞委會評估,不少中大型企業有意全面結清舊制年資,讓全體勞工一律適用新制,以降低管理難度與成本,因此同意一旦雇主與勞工結清年資,就可動支中信局的退休準備金,做為年資結算金之用,若退休準備金有剩餘,雇主還可直接拿回。

勞委會規劃,勞退金新制上路後,為處理舊制年資問題,假使勞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可將年資結算金轉至個人帳戶,並計入舊制時期年資;勞資雙方也可協商年資結清後,特休假可繼續累計,以降低勞工流動率。

勞退金條例規定,明年7月1日新制開辦後,企業必須在五年內足額提繳舊制時期的退休準備金。部分企業試圖一次結清年資,免除五年足額提繳的壓力。

勞委會昨(18)日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資雙方合意可依照勞基法退休金計算方式,計算年資結算金,提前結清舊制年資。勞工年資在15年內,每年年資給與兩個月平均工資,超過15年年資,每超過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

勞資雙方合意結清時,雇主就可動支中信局的退休準備金帳戶,做為年資結算金。這筆結算金可一次發給勞工;若勞工同意,也可將年資結算金轉入個人帳戶,使勞工可提前請領退休金。

勞委會將在施行細則處理年資結清問題,透過舊制年資與新制年資併計,讓勞工能提前請領月退金。

勞退金條例規定,勞工必須參加新制滿15年且年滿60歲,就可請領月退金。若將舊制年資一併累計,勞工參加新制不需達到15年,當年滿60歲時,即可領月退金。

例如勞工舊制年資有10年,勞工同意將年資結算金轉入個人帳戶,當勞工參加新制滿五年,且年滿60歲時,即可領月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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