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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金協商年金險自提6%財部反對免稅
內容 王信人、王莫昀/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金條例有關年金保險部分如發生勞工自提部分,不能比照個人帳戶免稅,曾引發保險業者高度關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答應保險業者向財政部反應。但昨天勞委會和財政部協商時,財政部反對「年金保險自提六%」免課所得稅,維持要課稅的現狀不變。

 保險業者擔心,年金保險中沒有自提六%免稅優惠,將讓員工自想選擇個人帳戶制,對保險年金推動很不利,希望能比照辦理,二個都能免稅。

 勞委會有意在勞退條例的施行細則中,納入勞工選擇「年金保險制」自願提繳的年金保險費,得以比照「個人帳戶制」,享有每個月六%範圍內的免稅。

 昨天勞委會和財政部會商,財政部反對勞委會的提案。二百人以上的大公司若採用「年金保險制」,雇主提撥六%,勞工並沒有自提薪資六%;只有發生當員工辭去工作,原公司是採用年金保險制,新公司改採個人帳戶制時,勞工想保有年金保險,由雇主提六%改為勞工自提六%替代,並又在新公司投個人帳戶。

 財政部認為,勞工如果可以同時享受年金保險制自提六%的免稅,加上個人帳戶制自提六%免稅,將有一二%的免稅,對一般非勞工人更加不公平。

 而且,依照中央標準法的規定,應在本法中訂定,不宜在施行細則中超越母法。

 財政部表示,勞工在年金保險中自提六%,每年可以享受二萬四千元的列舉扣除額,免列入綜合所得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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