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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工商團體 明年納勞基法
內容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下午舉行委員會議,可望通過將工商團體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適用人數約2.5萬人。勞委會表示,一旦工商業團體納入勞基法後,還有約30萬人尚未適用勞基法,下一步將是私立幼稚園教職員,希望儘快達到勞基法「一體適用」目標。

據了解,在近7萬名政府部門臨時人員於今年1月1日正式納入勞基法後,還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外的勞工約有33萬餘人,主要包括藝文業、工商業團體、農民團體、社會團體、醫師、會計師、律師及13萬餘名外勞監護工。

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去年11月曾宣示,將在民國98年底前,讓所有尚未適用勞基法勞工,全部一體適用勞基法。當時盧天麟就表示,會在去年底將工商業團體納入勞基法,卻來不及兌現「支票」就下台。今年政黨輪替後,勞委會重新檢討工商團體納入勞基法,在取得工商業團體同意後,終於確定納入,並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工商業團體受僱員工約2.5萬人,舉凡農、林、漁、牧、工、礦、服務等各事業單位公司、行號、工廠組織之公會、或公會組成之聯合會, 包括工業總會、商業總會、商業同業公會、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等都屬之。勞委會過去曾多次考慮將工商團體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但來自資方壓力甚大,因此每次都不了了之。如今隨著勞委會宣示各行各業都將逐一納入勞基法,工商業團體終於點頭。

勞委會表示,雖然很多工商業團體受僱員工的福利都優於勞基法,但並非所有受僱員工都一致,為了保障所有受僱勞工至少獲得勞基法保障,如提撥勞退金等,還是應將該行業納入勞基法。在完成工商業團體納入勞基法法定程序後,下一波鎖定私立幼稚園教職員。

【2008-08-25/聯合晚報/A6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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