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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危險粗活 55歲就可領勞保年金
內容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保年金明年確定上路,勞保老年給付做重大修正,雖然新制規定勞工到60歲才可以開始領年金,但是基於從事危險、粗重工作的基層體力工大都無法工作到60歲,在民進黨立委要求下,協商最後增列「例外條款」。

「例外條款」內容為,如果勞工從事「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工作,若年資滿15年,則可以提前到55歲領年金,不但不減額,也不必逐年延後請領年齡。

至於「危險、堅強體力」的具體定義,勞委會將進一步訂出認定標準。一般來說,以勞委會之前曾對類似工作做出函釋,未來包括「金屬煤礦業」、「捆工」、「貨車駕駛員」、「潛水工」、「鷹架工」等,都屬危險體力工。

據了解,上述條文是在立法院三讀勞保條例修正案前,進行最後朝野協商時,才在民進黨立委要求下臨時加入。勞委會官員表示,基於對弱勢基層勞工照顧,而且勞保舊制也有類似規定,因此最後決定接受。

立法院上周通過勞保條例修正案,將勞保由一次金改為年金,未來勞工年滿60歲時,可以請領勞保年金。因應高齡化趨勢,年金請領年齡並採逐年調高,從第10年起調高1歲,之後每兩年調高1歲,直到65歲為止。如果勞工想要提前領年金,則每提早一年就得減額5%,最早可以提早到55歲,但如此一來,就得被減20%,等於只能領到八成年金。

勞委會表示,法案最後協商時,民進黨立委認為,從事基層體力勞工,由於耗費體力較多,工時較長,大都無法工作到60歲,為保障其晚年經濟生活,因此勞保舊制規定從事粗重等工作勞工可以提早到55歲領老年給付,未來改成年金,也應提供相同條件。

新增條文明定,被保險人擔任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可以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不適用減額年金及請領年齡延後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這類勞工可以在55歲就領取全額年金,而且不適用請領年齡延後規定。

勞委會之前對「危險、堅強體力」工作多以函釋做「個案認定」,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法第9條規定的「重體力勞動作業」,即金屬礦業與煤礦業、潛水工、鷹架工、倉儲業駕駛員與捆工等,都曾認定屬於適用對象。

【2008-07-24/聯合晚報/A3版/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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