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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基金怎用 勞資都不放心
內容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分別邀請勞雇團體討論勞工退休金條例配套措施,勞資雙方都認為,政府主導勞工退休基金易淪為政府護盤基金。資方要求監理委員應有一定比例業者委員,且應提撥部分比例供業者管理及融資使用;勞工團體則要求委員應由勞工團體推薦人員擔任,且基金管理應透明化,勞工可隨時上網查詢帳戶使用狀況。

勞雇團體也建議,新制實施後,雙方可協議結清舊制退休年資。不過,全國工業總會要求結清部分可分期付款,並採取終止契約重新聘雇方式處理;全國總工會認為,結清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的退休金給與標準,且僅限於退休金年資部分,特別休假等相關權益部分不得結清。

會議主席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強調,有關舊制結清部分,是否可以採取終止契約或退休金可以分期付款等,勞委會目前還沒有具體主張,會審慎評估;退基監委會方面,會秉持獨立性、專業性及代表性方式規劃。

另外,勞工團體最關切,新制實施後,勞工在不同公司的保單如何轉換?根據勞委會規劃,未來年金保險將仿照投資型保單,透過分離帳戶形式,將退休基金與保險基金切割開來,以免保險公司破產影響勞工權益。賴勁麟說,未來將在施行細則上訂定,勞工從個人帳戶跳槽至年金保險制,或勞工在不同的年金保險制之間轉換機制。

保發中心副總經理梁正德建議,當勞工離職時,原有的團體保單將改由勞工擔任要保人,以確保勞工在待業、求職期間,原有的年金保單依舊有效,且由勞工自行繳交保費,當勞工跳槽至另一家公司時,勞工可選擇保留原本的個人保單,或是結清保單,將結清金額轉至個人帳戶,等到勞工年滿六十歲時再領回。

另外,工商團體認為,雇主需負擔就業保險保費、明年還有退休金、資遣費等負擔,一隻牛剝三層皮,建議新制實施後應刪除資遣費部分。工商協進會並建議,為兼顧企業用人彈性,當勞工工資未達一定等級時,雇主得免提退休金,減輕企業負擔。

商總常務監事王應傑表示,新制開辦後,勞退基金將以每年一千四百餘億元的速度累積,政府應另外成立財團法人組織專責管理勞退基金,並仿照信保基金,將勞退基金提供企業融資、放款等多功能的投資標的,提高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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