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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社保最後一塊拼圖 年金整併津貼 有喪葬給付
內容 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國民年金確定十月一日上路,凡是年滿二十五至六十五歲的民眾,沒有參加公保、勞保、軍保、農保等社會保險,都在納保行列。內政部社會司長曾中明形容,國民年金實施後,補足社會保險的「最後一塊拼圖」。

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月投保金額,費率為百分之六點五,換算保險費為一千一百二十三元。其中政府負擔四成,民眾負擔六成,民眾每月繳交六百七十四元,每兩年費率將提高百分之零點五,到百分之十二為止。而投保金額,也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國民年金上路後,所有津貼包括老農津貼、敬老津貼、原住民敬老津貼,即整併在國民年金法之內。以領有老農津貼每月六千元為例,國民年金開辦後,原領取老農津貼者,如果加入國民年金,除可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三千元外,還可請領三千元差額,直至死亡為止。

除了老年年金以外,國民年金還有三種給付:身心障礙、喪葬及遺屬給付。參加國民年金的民眾,如果在參加前就已經是身心障礙者,並且沒有工作能力,又符合排富條款,每個月可以領取四千元;如果是參保後才發生身心障礙,則按公式計算發給,最低保障額度為四千元。

被保險人死亡後,遺屬可以領取一筆喪葬給付,金額是投保金額的五倍,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計算,喪葬補助是八萬六千四百元。遺屬年金也是依照公式計算,同樣有每月最低三千元的基本金額。

【2008-07-19/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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